解释一下,人才交流中心和人事局是两回事!请不要搞混!
人才交流中心证明是需要到你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你毕业以后户口,档案在那里存放?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是存放在某人才中心那就好办了直接开就行了!如果是自带的话可以让现在的单位开证明!证明你的档案在单位存放即可!总之非要要这个证明就是要你户口存放的证明而已!
可能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毕业生的报到证有两年期限你08年毕业还没有到期,在河北要落回原籍只需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即可。到原籍所在辖区派出所落户就行!一般不需要开你列的第四个证明!
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既然你们那有这样的规定,你只能去人才交流中心开证明了。不过去之前,先让你的单位为你开个证明吧。
所谓人才交流中心其实就是人事局,你持报到证去当地人事局报到以后,你的档案就会由学校转移到该人事局,人事局就给你办理一个档案托管凭证,也就是你所谓的“才交流中心证明”
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严格来讲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是合署办公,尤其是在县一级,基本上都是不分开的。
户口迁移: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
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