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要男方出彩礼和办酒席钱,女方什么都不出,合适吗?
这个问题,放在每一个不同习俗的地方,答案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我们这里,结婚时的花销,基本上都是由男方这边承担的。习俗使然,即使你感到这样不妥,但你却说不得。
所谓的彩礼,其实就是定亲时男方这边给的所有东西了。我们这边定亲彩礼,根据家庭情况不同,彩礼的多少也会跟着变化。少的三万一千八,多的可能有九万九。可能换一个地方,他们的彩礼有的比我们这边的多,也有的少,这都是正常的,因为每一个地区,习俗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这边定亲,就是南方出彩礼,这无可厚非,没听说过女方家在定亲的时候,给男方什么礼金之类的。
大多情况下,这笔彩礼最后是要给一对新人的,并不是女方家里在拿到彩礼之后,就由女方父母占为己有。
除此之外,我们当地结婚时酒席的办理,基本上也是由男方一面出资出力的。结婚典礼在男方一边,订酒席办婚礼的所有,基本由男方决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基本上也都是由男方承担的。
结婚当天,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会如约而至,男方是主家,而女方便是所谓的“亲家”,他们是客家,是要当作上宾来招待的。在我们这,让宾客来出结婚的费用,会让外面的人笑话的。这就是习俗,就算是女方想拿这笔钱,也不可以。
结婚来说,女方也并非是绝对的什么都不管,他们也会付出,只不过相对男方来说,他们出的少一些而已。再者说,女方把自己家的闺女嫁到了男方家里,这女儿就像是泼出去的水,到了婆家就成为婆家里的人了。婆家添人口,将来儿媳生儿育女,也是为婆家添丁,就冲这一点,男方付出所有,又有什么不合适之说呢?
当然,男女双方各自家庭,为儿女亲事付出多少,也看自家经济实力决定。有的女方家境殷实,女儿出嫁的时候,适当陪送点家装也是可以的。经济条件不好的,家装就是被褥,再无其他。经济条件好的,送房送车也不意外。
当然,作为男方来说,女方家陪送的多少,也不要过于计较。首先,计较是没有用的,婚该结还得结,讨价还价来的婚姻也毫无意义。双方父母,都会根据自己的能耐大小,来为儿女的婚姻作一定付出。抛开题目中所提到的彩礼和酒席钱,子女在结婚时买房买车的花销,女方只要是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部分都会适当付出一些的。
至于彩礼钱,酒席钱,女方一分钱不出,本就应当这样吧。
彩礼钱可以说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一种报答和补偿。
女方父母把女方培养成人,从小到大,供她吃,供她喝,供她穿,供她上学,20几年也是花费了很多钱。
而且除了钱以外,更多的是时间,精力和爱。
等她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挣了钱,又跟你结婚,还没有好好孝敬她的父母呢。
而你家今后多了一个人,还可以帮你挣钱养家。
酒席钱是因为要办酒席,让双方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你们结婚了,宴请他们吃一顿饭。
如果这钱还让女方出,亲戚朋友知道后,你就太丢人了,说你抠门儿,没本事。
而且,亲戚朋友都掏份子钱,份子钱就够酒席钱了。
3
反正在我们村儿是这样,男子娶妻,一般情况下,作为男方都要出彩礼钱,也要掏酒席钱。
这是从古至今,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风俗礼仪。
如果男方出不起彩礼钱,酒席钱,反而让女方出,这会成为别人家的笑话。
我有一条建议,如果你不想出彩礼钱,也不想掏酒席钱,还想结婚的话,你可以入赘呀!
这样,你就可以不用掏任何钱了,让女方掏钱,你家还可以赚一笔。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结婚时要男方出彩礼和办酒席钱,女方什么都不出,合适吗?那要看看女方在这场婚姻中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付出了。如果什么付出都没有,是说不过去的。当然如果男方无所谓那也没关系。不过这种什么都不出,我相信男方家人肯定会有意见。而且多少也会看不上。
不知道你这个问题是针对单个婚姻案例提出的,还是作为普适的价值观提出的。
作为单个的婚姻案例,我只能说,合适或不合适都有可能,需要具体分析。
举个例子,女方可能很爱男方,但是她的家庭并不愿意出钱,我国并没有让女方婚前储蓄以自备嫁妆的习俗,而且有些家庭出嫁前会把持女方收入。或者她可能与家庭闹翻了,就为了出嫁,这时候,还去纠结女方的嫁妆或是钱,显然是不合适的。
相反,如果女方是单纯的自私,或是女方的家庭斤斤计较而女方一昧支持自己的原生家庭,那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女方在婚后可能会做出同样的事。
如果作为普适的价值观,那么这是不合适的。
彩礼原本是用来展示男方经济实力与对女方的看重的,嫁妆原本是为了给女方傍身使用的,是对于离婚后女方可能出现的经济困难的保障。而现代社会,彩礼和嫁妆一方面是两个家庭对于一个新生家庭的支持,另一方面也还是基于社会情况对女方离婚后可能出现的经济上的困难和因结婚造成的女方损失的补偿。显然,将这一切全部归责于男方并不合适。
基于我国目前极高的女性工作率,对于大部分家庭,女方作为家庭中有能力负担部分生活开支的一员,将成家的一切压力都交给男方还是不太合适的。固然,女性在家庭中往往是牺牲付出较多的一员,以此为由要求补偿,尊敬,保障,爱护都是合理的,但是因此要求男方负担一切,有道德绑架之嫌。
但如果女方本身没有收入或收入很低又或者男方要求女方婚后放弃工作,那么对于前者这一切并不是女方所可以全权决定的,且对于前后双方,女方都确实需要这样的支持以承担婚姻风险和这样的表态来作为某种形式上的承诺。如果出现这样的结果,也算是无可厚非。
我并不支持将婚姻像是一场交易一样来计较盈亏,婚姻所带来的责任,压力,付出,牺牲,经历,感情,快乐,陪伴,满足都是没有办法一一估价的。如果用得失盈亏来计算婚姻中的公平,那只会越算越乱,双方离心。你觉得值,就值,觉得不值,就不值。因为这些东西在每个人心中的估价都不同,我之前所说的,也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想法。
其实想想,我可能在某一方面也挺田园女权的,我同样认为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是无法定价的,如果非要估价,那应该用尊重,爱护和幸福来换。
肯定不合适。女方什么都不出的,基本都是以离婚收场,因她离婚成本低还能分财产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