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婚姻法》第28条,父母去世了,对于还有子女有能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孙子女没有赡养外祖父母,祖父母义务。(二)外孙子女,孙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义务,经常代替死去父母看望外祖父母,祖父母,给老人尽孝,给老人买一些生活必需品是十分必要的。(三)如果老人去世,有遗产,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想代位继承父母遗产份额,对老人生前孝顺,也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应该做的。
这个该直系亲属赡养,应该好好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