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没一直不愿意领结婚证小孩生两个了,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现在又要离婚,已经办了酒席

2024-11-28 1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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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94年2月1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没有结婚证就是没结婚,双方都愿意的话可以补办结婚证以后再离婚,有一方不愿意就只有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婚姻法解释一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答2:

如果嫁给这样的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巳经有了两个孩子,肚子里还有一个,这时他还要离婚,尽管你没有领证,这也是巳经是形成了事实婚姻你照样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像他这样的畜性没有麦任感,对家庭对社会危害极大,国家法律应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