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勘探的野外工作是在预先设计的测网上进行的,它分为测地、钻井、激发、接收等四个环节。
1.测线的布置
由测量组完成地震测线的布设,把设计所规定的测线实际布置在工作区地面上,确定激发点和检波器组中心的位置和高程,并把测线与基点网联系起来。在进行基础测量工作时,现在常采用GPS和电磁测距仪。
通常使用经纬仪定向和测高程,较先进的是使用红外激光测量仪(精确度更高)。用测绳量距离,测绳的长度等于道间距或其倍数。使用该测绳沿测线连续布设检波器组中心,并用小旗作标志。在激发点位置上埋设注明测线号和桩号的小木桩,而在测线的交点、转折点和端点,要埋设大木桩,以便于后来寻找。
测量组应备有数据记录本,在地震勘探施工前要提交测线地物草图,指示测线附近的地物地形,以便引导钻机车、仪器车等迅速地到达施工位置。工作结束时则应交出测线平面图及计算点的成果。
2.钻井工作
使用炸药震源的地震队需要有钻井组,其任务是在测线的每个爆炸点位置上钻井,爆炸井的深度由试验工作确定。
钻井位置应尽可能布置在测线上,如因地表条件限制,可垂直测线方向将井位移动10~20m。钻井完毕后必须用水或泥浆把井内岩粉冲出,以保证药包顺利下井,同时在井中灌水以改善激发条件。因此,一般需要配备水车。
使用非炸药震源或坑中、空中、水中爆炸时免除钻炮井的工作。
3.爆破或激发工作
震源组负责激发地震波的工作,使用炸药震源时,爆炸员在工作前应检查爆炸机和通讯设备是否完好,必须严格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安放炸药、雷管和爆炸机。爆炸站布置完毕后,爆炸员应立即与地震仪操作员建立联系。其他爆炸工可用爆炸杆通井,根据地震仪操作员的命令用爆炸杆把炸药包下至井内指定的深度。药包下井后,要防止其上浮。并待爆炸工全部离开井口数十米以外,爆炸员方可测量炸药包中雷管的通路,如果雷管电阻值正常,准备工作就完成。爆炸员接到地震仪操作员命令时立即操作爆炸机进行放炮。
当使用非爆炸震源时,在激发点准备工作完成后,记录车发来信号自动触发震源车进行激发。
4.地震仪器组的工作
野外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地震仪器组统一指挥,仪器操作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仪器一致性的检查,并随时注意仪器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维修。到达测线后,放线组负责铺设电缆,按照桩号埋置和连接检波器;如遇障碍物,可把检波器沿垂直测线方向移动10~20m,或将实际埋置点的位置和高差记录在仪器班报上。
仪器操作员应测试和调节放大器及记录系统的其他单元,并检查外线,排除故障,保证全部检波器接通和仪器正常工作。然后,通知爆炸员起爆,并启动磁带机进行记录。记录完毕,应立即回放并分析监视记录,决定是否补炮或移动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