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废旧塑料袋都是怎样处理的?

有没有解决白色污染的问题?
2024-12-28 17:48:1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回收的仅是一小部分。
一些由小企业用以加工再生塑料。
大量白色垃圾的处理还是一大难题。

来源:中国塑料行业网 时间:2006-9-1 “这里散发的臭味都让人无法忍受,别说窗户,连门都不敢开啊。”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工商分局大连湾工商所在大连湾村一废旧库房附近巡查时,接到了群众的投诉,称附近民房内有一塑料加工点,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执法人员一举将这个利用废旧塑料袋再加工黑塑料颗粒的黑加工点端掉,并查封其生产原料及工具。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几百平方米的房子内到处都是堆得高高的垃圾塑料袋,这些垃圾袋经过简单地冲洗之后,传送到粉碎机里,经过高温冷却之后,形成塑料颗粒。地面上几个水槽内黑色的液体里飘着塑料碎片,满地的污垢,屋内根本无法进人,热气、臭气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经查,当事人低价收购废旧塑料,加工成聚乙烯颗粒后,再卖给黑加工点制成塑料袋,有些塑料袋甚至被出售用来装散装食品。他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

塑料袋如何跨过反倾销道槛
作者 WSMARKET 于 2006-08-15 08:49:15 (91 次阅读)
塑料袋因为成本低廉,性能良好,被广泛应用于包装的各个领域。我国生产的塑料袋产品优价廉,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但在我国塑料袋出口取得了快速增长同时,也引起了进口国的关注,接连受到主要出口市场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
目前,各方关注的欧盟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案已经接近“大限之期”,9月底前欧盟将正式公布的终裁结果。从现在欧盟披露的终裁草案了解,中国企业将获得15.2%的平均税率。业界普遍认为,最终的终裁结果与应该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按此税率,此前被美国反倾销大伤“筋骨”的中国企业,将再次深陷困境。
随着我国塑料袋出口量的不断增大,中国已成为欧盟最大的塑料袋进口来源地。大量低于欧洲当地均价的塑料袋进入欧洲市场对欧洲的原有的塑料袋生产商产生了很大的冲击。2005年6月30日,欧盟开始对产自中国的塑料袋进行了反倾销立案调查,共有107家中国塑料袋企业应诉此案,其中欧方抽取出口数量靠前的10家应诉企业为实地核查对象,并给予其中9家“市场经济地位”。10家实地核查企业分别获得0%-15.2%的反倾销税,其余应诉企业获15.2%的平均税率。据中方统计,此次中方企业的涉案金额在3.1亿美元,虽然这次欧盟公布的针对中国塑料袋反倾销税率并不是很高,但国内行业人士表示,15.2%的反倾销税率,将使企业利润空间起码减少了两成。
目前国内的塑料袋生产企业一般使用回收的废旧袋子作原料,低廉的价格使得利润已经很少。加上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的提高,情况更加恶化,每个普通袋除部分能获利1分以上外,大部分获利都只在0.3~0.5分左右,毛利仅在10%左右。但是一些国内企业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只有忍受“微利”甚至“无利”的局面。此次一旦最终的终裁结果生效,那么一部分出口企业因为税率的提高而不得不放弃海外市场,转而在国内强占市场份额,到时国内的塑料袋生产商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惨烈,市场的整体格局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长期以来,欧盟一直称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直到1998年才将中国改称为“转型期市场经济国家”。在我国进入世贸之后,欧盟和美国这两大贸易巨头也始终没有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造成我国在遭受反倾销调查中,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即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当局在判定中国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价在其境内倾销时,不是以该产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为参照,将引用一个被承认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替代国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因此,欧盟及美国对中国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便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这大大影响了中国公司在应付反倾销指控时的自卫能力。现在我国塑料袋这一商品被美国和欧盟接连扣上“反倾销”的帽子,我们的企业是否只能坐以待毙呢?
从美国针对中国塑料袋反倾销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对于反倾销的积极应诉将有助于我国企业规避一定的倾销税。200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开始对中国聚乙烯购物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零售购物袋存在倾销行为,平均税率为23.06%至41.21%。在9家被选作强制调查企业中,2家企业由于没有选择恰当的律师应诉,得到最高税率,为77.33%;而深圳恒隆公司和南通华盛有限公司因为较高的反倾销意识和应诉水平,最后分别获得0.2%和2.29%的低税率。在国内,不少企业对于反倾销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有的企业认为,应对反倾销是政府的事情,与他们无关。加上在中国人传统观念中,忍为上策,认为在国内打官司尚且“缠人”,洋官司岂不更加难以应付,况且应诉费用还很高,等到真正要征收高关税时,企业最多转向,不会有太大损失。事实上,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往往针对的是一类产品,不应诉就意味着丢失市场,应诉不力则意味着市场萎缩,积极应诉反倾销是整个行业的大事,企业应该团结起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产品在海外出口的机会。
在欧洲,塑料袋被评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因此对于中国塑料袋的反倾销尽管主要是经济贸易上的博弈,但也存在欧洲人处于对环境保护的考虑。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欧洲环保组织一直在对各国政府施加更大的压力,促使它们采取行动。目前爱尔兰和丹麦已在对塑料袋征税,法国也正在采取相关立法措施以禁止塑料袋的使用,而在波兰、德国、瑞典、芬兰、比利时和荷兰等国,许多零售商对塑料袋收取费用,现在欧盟对中国等亚洲国家塑料袋的反倾销裁决可以有效的控制非环保型塑料袋在欧洲的“蔓延”。需要看到,环保型塑料袋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欧洲有的地区已经开始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尽管成本较高,推广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在随着环保意识的全球化以及技术的不断发展、成熟,可降解塑料袋的普及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我国塑料袋生产商应紧跟世界趋势,大力开展环保研发,为我国出口的塑料袋提供一张合格的“passport”。

回答2:

老瓢虫实在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