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去民政局写么

2024-11-17 17:06: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协议离婚书是自己写的,可以手写或打印,在起草协议离婚书时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第一部分:离婚男女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坐落的位置以及房产证件编号。对于动产的处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对存款需要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存款数额以及分配情况。(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五)隐匿转移财产处理;(六)经济帮助权。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困难的一些约定。

回答2:

【1】已经有了网友的推荐答案。

【1】我的回答:离婚协议书可以夫妻去民政局写,共同签署。

交给民政局一份,夫妻各自留一份。民政局要在三份离婚协议书上盖章的。

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可以去学习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网页链接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回答3: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回答4:

可以,就是自己写双方约定财产分配儿女抚养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