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将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以此为由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将判决。不是自动离婚的概念,要有证据证明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的原因分居两年以上,比如,租房协议、夫妻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等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条例
如果有证据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去法院起诉,法院应允许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