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可以受到以下法律处罚: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的强制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