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未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就说明没有社保备案劳动合同,因此单位对你没有任何约束力,你随时都可以不辞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