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会计分录
1、领用材料等
借:研发支出
贷:原材料等
2、销售研发样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无需结转成本。
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
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
拓展资料:
高企即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创新的证明,也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必须要有自主的核心知识产权,而核心知识产权分为I类和II类。这就要求企业需要尽早梳理旗下目前的知识产权情况,如果未达标,就应该及时利用现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查缺补漏、提前布局。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高企云)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财税实务范畴。
你的问题是:企业收到政府拨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金如何入帐?
既然是“奖金”,也就是当地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奖励,这个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所说的“补助”没有关系,不存在与资产相关或者与收益相关的事项,应当在收到的当期直接确认收入即可。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奖励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