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上没写探视权,法院不可以强行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判决,判决书没有判决的不能执行。
探视是权力,协助是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