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打人反被打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4-12-20 12: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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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闯入他人住宅打人被对方殴打,存在双方打架斗殴或者正当防卫两种可能。如果双方打架斗殴要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为了保护个人的人身、财产权不受侵害,迫不得已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报警,让你姑父去验伤,如果够成轻伤,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够成轻伤,就告他非法侵入住宅(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一样要追究他刑事责任。以下是法律条款,、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89年11月30日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属于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