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根据电视机的价值来判断: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固定资产;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下,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低值易耗品。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如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计入成本):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等。
摊销为一次摊销。账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低值易耗品。
扩展资料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购买电视机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答:对于购买电视机产生的费用,应该怎么入账呢,具体内容如下:
借:固定资产——电视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也有会计人士是这样思考的,根据电视机的价值来判断:
1、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固定资产;
2、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下,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低值易耗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购买电视机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1.一次转销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
2.五五摊销法。可按“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和“低值易耗品(摊销)”进行明细核算。领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科目;摊销时,按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的50%,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报废时,按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一般要根据电视机的价值来判断:
1、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固定资产;
2、如果电视机的价值在2000元以下,则应当将电视机计入低值易耗品。
一、入的科目为:低值易耗品。因为2000元以上进固定资产,2000元以下低值易耗品;
二、摊销为:一次摊销。
低值易耗,一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