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驻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判定夫妻是否应该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双方户籍地都可以
可以的,如果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与本人且需要公告。
可以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