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于一点五平方米地震应急避难场地及配套设施(国标) -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734—200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 ... 5.4 面积要求 场址有效面积宜大于 2000 m2 。 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 1.5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