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儿子共同赡养老人,女儿有没权力继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25-02-06 04: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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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属于儿子的财产了,女儿只能继承老人的其他遗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