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要去城管那里办什么手续

2024-12-18 16:20: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找城管,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既可。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回答2:

要看情况,如果是门面装修主要有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话,要去城管那里申请。

您可以到城管处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然后持所有资料到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申请设置一般性户外广告(自设广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3)、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4)、建筑物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5)、设计安装安全保证书(由安装单位写)。

  如果是自家装修就不用找城管了,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既可。






























回答3:

根据物业管理条理第53条规定: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所以装修房子的时候要去办手续,具体流程各个地方和物业公司略有不同,去管理处就会告诉你.

以下是某人办理手续的过程:

1、签收的文件一大堆,填表和签字花了1个多小时。
2、要进行改造的内墙和窗门,必须一一注明,所以拉着物业监管人员仔仔细细的察看了1次房子,对要改造的地方一一指出。
3、缴纳的费用清单
物业管理费 321.9(每平方0.75元,一次性预交3个月)
水电周转金 100 (相当是自来水公司的押金)
垃圾处理费 42 (7元/月,收半年)
电梯费 90 (3个月)
装修保证金 1000 (装修完成无问题全额退还)
管理费 250 (最冤的收费,物业的杰作)
合计 1803.9元
4、填写的是自行装修。
5、水表、电表底数明天去拿。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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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一般不需要去城管那,可以先行向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咨询了解。

回答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