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按照刑法前述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即应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实践中,不同省区对于毒 品犯罪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海 洛 因类毒 品二百克至三百克即可考虑判处死刑(或死缓)。
攀枝花李明华律师解答。
50克
五十克就可以判死刑
你不会是想走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