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不到,作为缺席审判.原告一般不会缺席的,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
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如果是开庭,作为民事案件的原告,如果不按传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将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而按撤诉处理。如不能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应提前采用书面形式向法院说明不能到达的正当理由和申请延期,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法律规定: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所以通常情况下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就可以了
但是:
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必须到场,如,离婚、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