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是得到经济补偿金而是应当得到的是双倍工资;
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你应该得到2008.3月到2009.1月期间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从2009.2月起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仅是你平常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补贴
广东胡律师:
这个工资包括你的加班费、奖金等。
两个律师回答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