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比照遗产的方式处理,你嫂子和侄女是你哥哥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取得这比款项。分配比例应该是你嫂子与侄女一人一半。根据你的说法,可能你侄女未成年,那么你嫂子作为其监护人有权代管这比财产。
你的要求可以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在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除非你能够取得你侄女的监护权。
可以提出,但是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因为你哥嫂的婚姻关系已经在法律上而言是解除了。你嫂子可以选择再婚的权利。你哥哥的死亡的补偿金应该由其妻和女(你侄女)共同继承,各自应得一半。如果你嫂子再婚,需要承担其女儿的抚养义务。
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母亲作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女儿财产由其法定监护人管理。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是不可以支配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
在没有出现你嫂子把子女财产用作别的用途的情况时,其他人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
不可以由你来保管。
死亡赔偿金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在世的一方获得死亡赔偿金是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存在的,不可分割,更不能看作是遗产。
如果你担心侄女将来的教育受到影响,可以要求你的嫂子从死亡赔偿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侄女的教育基金存入银行,存折由第三人保管,每隔一段时间审核金钱的用途,也就是所谓的专款专用。
但你们不能要求所有的死亡赔偿金都作为这种用途。
另外,你的哥哥去世了,你嫂子改嫁是她的权利,如果你们用死亡赔偿金限制,是没什么用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你们。
到法院不会被支持,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建议你们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