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残疾人的保护相关规定:
1、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2、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鉴定构成轻伤,从刑事方面,打人者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会向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起诉到法院,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对残疾人犯罪如何处罚。
从民事方面讲,你母亲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误、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和正常人一样,还是按照国家法律来定罪,只能说欺负残疾人在道德上谴责。
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可以对行为人先行刑事拘留,后诉讼到法院。鉴于你母亲为残疾人,在量刑方面对行为人有加重情节。如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可调解处理,前提是被害方要求撤销案件且不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你和他要赔偿或追究他刑事责任,不追赔多点,追的话按照规定对你民事部分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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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的责任,如果构成轻伤,可能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