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1/2时 乘客走3千米的时间:3÷5=3/5(时)
车速:3÷(3/5-1/2)=30(千米/时)
乘客与返回汽车相遇时乘客所行时间:
(3+3+5)÷5=2.2(时)
第二辆车行的路程:
30×(2.2-1/2-1/2)=36(千米)
AB两地路程:
(36+3+3+5)÷2=23.5(千米)
[题目中的“第二辆”有点乱,我所解答的“第二辆”是指第一个追上乘客的车,也就是到达B 地后返回和乘客相遇的车。]
3/5-1/2=1/10
车速=3/(1/10)=30
人走的时间=3/5+3/5+1=11/5
第二辆车的行驶时间=11/5-1/2-1/2-1/2=7/10
第二辆车的行使距离=7/10x30=21
a b 的距离=(21-3-3-5)/2+3+3+5=16
我觉得这道题有点乱,比如:“他立即改为步行,速度为每小时5千米,向前走3千米,被第二辆汽车赶上,再向前走3千米,被第二辆汽车赶上”,到底什么意思?但若按我理解,应该和十二分老实人的答案一样。
3/5-1/2=1/10
3/(1/10)=30
3/5+3/5+1=5/11
5/11/2-1/2-1/2=7/10
7/10*30=21
(21-3-9-5)/2+3+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