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爱情故事要初中的

2024-11-24 21: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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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初二时,有一个很花心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
但女孩却不接受他的爱,女孩的好朋友悄悄的告诉男孩,其实女孩初一时就开始喜欢他了。但他的所做所为让女孩很伤心。女孩知道他喜欢咱己也很高兴,可怕男孩只是玩玩而巳。
男孩听了后,眼睛红了,他很后悔。
当晚回到家< 家里没人 >,拿了一把水果刀,跪在阳台上,仰望着星空,说:他决心要一心一意的爱女孩,绝对不会再花心,这辈子都不再变了。
血顺着刀滴在了地上,男孩仿佛从血里看到了女孩在点头,男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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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后,男孩变了,再也不和一大群女孩子打打闹闹了,也不用自行车搭别的女孩回家了,男孩乖了。总是默默的守在女孩身边,陪女孩写作业,送女孩回家。下雨了,女孩没带伞,男孩马上将伞递给了女孩,自己抱头冲进雨幕中..

终于,女孩慢慢地感动了,她相信了男孩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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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生日的那一天,女孩和他们的好朋友去为男孩庆祝生日。
那个公园是一个小岛,夜晚的河边特别的美丽、宁静。
他们站在桥上,看远处桥上的虹灯倒映水中起的泛泛波澜,沐浴着湿润的风,听小桥上的溶雪滴滴答答。
女孩忽然发现男孩不知何时已牵起了她的手,女孩满脸通红,下意识的缩了缩手。
但男孩手很有力,依然紧紧的握着,在寒冬中很温暖,很温暖..
男孩打破了沉默,去那儿玩玩吧!
好啊!我们去鬼屋玩!朋友们欢呼道。
其实,他们都私下窜通好了的,将男孩和女孩扔到后面,看看会发生什么。
鬼屋果然很恐怖,昏暗的灯光,反光的血字,时不时冲出的怪兽,女孩被吓的不轻,躲在男孩身后大叫,男孩拍了拍女孩的头,笑道小傻瓜,有我在,谁都别想伤害你,别怕啊!
出了鬼屋,他们的朋友却不知道躲到那去了,也正好,他们漫步在林间小道,女孩拉住男孩,说要给他一件礼物。
女孩将一条围巾系在了男孩的脖子上。
男孩顺势将女孩抱住,女孩不好意思的挣脱了。
男孩不知道从哪变出了一束玫瑰花,明亮的月光下娇艳欲滴。
我喜欢你。男孩表白了,女孩慌了,也哭了。
男孩轻轻的帮女孩擦去了泪水....
朋友们不知道又从哪儿冒了出来,欢呼着向空中散着玖瑰花瓣,明亮的月光在繁星的映衬下照耀着白雪上的鲜红玖瑰花。
那是爱吗?
也许吧,真的好美丽....
②.

女孩偎依在男孩的怀里,说,现在他只有15岁,她也只有14岁,他们还太小了,女孩不想过早的发生什么...
女孩让男孩等她10年,如果10年之后男孩还爱她,她一定会嫁给男孩,
但如果男孩爱上了别的女孩,请一定要告诉她,让她来说分手,她说她不想被别人甩了...
男孩忙捂住了女孩的嘴,他一定会等女孩十年的,还说就算一辈子也愿意...
女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她不相信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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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男孩和女孩一起考上了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高中,男孩依然爱着女孩,却发现女孩对自己越来越冷淡了,他很慌,他发现女孩和另一个男孩走得很近,他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女孩已经变心了,也许那个男孩真的很优秀,也许...
朋友来安慰他,说那个男孩没有哪点会比他好,女孩不会喜欢那个男孩子的,女孩真的只是把那个男孩当朋友。
可他却怎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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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他与那个男孩同一天过生日,男孩约女孩下午14:00到 KFC门口一起去玩不见不散,女孩签应了。
下午13:50,男孩急勿勿的赶到KTC的门口等着女孩,滴哒滴哒,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天也慢慢的黑了,
19:00了,女孩还是没有来..
男孩绝望了,他好像看到了女孩在和那个男孩打闹,电闪过,雨飘落,男孩无动于衷。
不见不散!哈哈!不见不散啊!
泪水浑着雨水滑过了脸,男孩仰天大呼:Tell me why?
谁能回答他?谁会回答他。
男孩在街上游荡,不小心被一辆救护车撞倒了,模糊中,他仿佛看到了女孩。

③.

男孩住进了医院,还好不是很严重,同学们都来看望男孩,男孩左顾右盼。
还是没有找到女孩的身影...
伤好后,男孩离开了,悄悄地,谁也不知道,
男孩说,离开了这伤心的城市,也许他就不会再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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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男孩用做不完的作业将时间填的满满的,他想麻痹自己,让自己忘了女孩,但还是失败了,
每当夜深人静时,男孩总会靠着窗沿,看着月亮,抚着女孩曾经偎依过的肩膀,欲哭已无泪。
男孩真的很优秀,又高大又帅气,成绩也好,其它的也好。
有很多女孩想追他,
男孩却说,他的心虽有四个腔却只装的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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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多少朝夕春秋。
九年后,男孩又要过生日了,他还记得10年前女孩的承诺,但这张写着誓言的空头支票又能却哪儿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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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那座城市,那座写满了幸福的城市,寻找着他和她的足迹。
还好城市和10年前基本没什么变化,
不知不觉中,男孩又来到了那个公园。
10年前的景象又回现,牵手的那座铁索桥,漫步过的林间小道,和他曾经吻过女孩的地方...
嗯?男孩发现了一座坟墓,无字碑后开满了玖瑰花,男孩很奇怪。这时,一个扫地的老大爷走了过来,男孩好奇的问道这座坟墓的来历,老人停了下来,无不叹息的说。
九年前,这个女孩在一家KFC门前等人,可等了4个小时,那人还没来,正当女孩想离开时,被两名刚刚抢了银行的歹徒误伤了,更不幸的是,女孩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中,救护车撞倒了一个男孩。
浪费了不少时间。
当送到医院后,女孩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女孩临死前说一定要葬在这里,因为她相信有一个她深爱着的男孩会来向她求婚,到时她会答应的。是她让我相信了永远...哎,如果没有撞到那个男孩,女孩一定能救活。
男孩听完老人的话呆住了,他猛的想起来那座城那时有二家KFC,而男孩当时又没说在哪家,正巧的是男孩去的是那家刚刚开业没两天的新店。
④.

男孩明白了...

呵、

天空又在下雨

滴滴飘落我心里

映出了你

多美丽

永世不能忘记

呵、

云又在哭泣

那是只为你流的泪

在一起

什么事

我都愿意 .......

< 完结篇 >

第二天早上,公园的管理人员发现了一具男尸,那个男人安详的,静静的依着无字碑。

手里还捧着99朵鲜红的玖瑰花..

回答2: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回答3:

在一个默默无闻的班级有那么3个人,一个女孩.两个男孩.有一个男孩姓"林"有一个男孩姓"王"这个女孩姓"赵"!!!姓林的男孩和姓王的男孩是前后桌关系!!这个真实的故事非常感人!
在这个班级里那个姓林的男孩家里非常有钱,他喜欢这个女孩.这个女孩感觉他家有钱有势这个男孩长的还挺帅的.然后他就答应和他处对象了...可是在之前那个姓王的男孩已经和女孩表白了.可是女孩感觉这个男孩没钱没势的就没答应这个男孩...
就在这对情侣处的感情非常好的时候,姓林的男孩家里非常有钱啊.所以就有人起了绑架的想法.然后就把女孩给抓了起来.绑匪问女孩男孩电话是多少.女孩当时很害怕啊~就告诉绑匪们了!!!绑匪高兴的就给姓林的男孩打电话了!!!绑匪说要100万要不就撕票!!!!可是谁都没想到的事出现了,那个男孩说"我从来不交女朋友"你喜欢杀就杀吧!我不在乎!!!绑匪急了,把电话给了女孩_女孩说:林快来救我啊!我被绑架了,我爱你啊!!!然后电话那边说:大姐你有没有搞错你让我拿100万去买你去?你做梦去吧!!!别说咱们是初中的情侣啊!!!高中都没结果,实话和你说:我就是觉得你长的很漂亮才想"玩玩"你的!你还真以为我喜欢你啊?土豹子!!!然后女孩生气的把电话给扔了!!!绑匪拿起电话说"****妈的,耍老子.电话那边说"要不我告诉你另一个爱他的男孩的电话吧!你和他说这个马子在你这,他一定能来!!!绑匪说行,姓林的就把姓王的男孩电话告诉了绑匪!!!绑匪给姓王的男孩打了个电话说"姓赵的女孩被他绑架了!!!准备100万来要人!!!姓王的男孩当时很着急!!!就给女孩的爸爸妈妈打了个电话!!!电话那边说"您播打的电话以停机"这个男孩非常的无助!!!他又太爱那个女孩了!!!他就去买了把刀!!!和绑匪定好了日子去要人!!!他把刀藏在箱子里!!!绑匪以为是钱就让他进去了!!!进去以后他就拿刀直接把一个绑匪给穿死了!!!他又马上把女孩身上的绳子给割开了!!!他让女孩快点跑!!!那个女孩就跑了!!!因为有4个绑匪!!!一起是跑不了了!!!
第2天新闻联播和城市日报说在一个废旧的工厂发现了3具尸体和一把刀!!!有两具尸体是30多岁中年人!!!另一具尸体仅仅只是个中学男生!!!不用想了!!!这就是那个姓王的男生!!!女生把男生的家长给找来了,把事情的经过全说了!!!女孩和男孩的家长去警局要尸体!!!就在太平间女孩说要单和男孩呆一会!!!大人们全走了!!!女孩爬在男孩的身上割脉自杀了!!!大人们进来的时候才发现都晚了!!!就在清理尸体的时候才发现,男孩的衣服兜里还一个被血染红的女孩的照片!!!女孩的脸上挂着一丝看不清的笑容!!!也许这就是真爱."死了都要爱"

回答4:

有一个女孩,她叫薇、苍白瘦弱是唯一能形容她的词、谈不上漂亮还算秀气的脸总是苍白的毫无血色。

薇、喜欢上了一个人,是同桌3年的他,他叫烈。烈很高很帅气,是那种很受女生欢迎的男生、薇不敢对他表白、因为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们都比薇长的漂亮,同桌3年,薇从来没和他说过话,她怕他知道她的心意后、会和别人串位置、那他就连和她同桌的机会都没有了、

薇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因为她被检查出患有癌症、是脑癌、发现时已经是末期了。医生能做的只是延长她的生命,说白了,薇就是在等死。薇不怕死、但她舍不得离开他。即使他不知道她喜欢他、但她还是恳求父母让她在校园里走完她仅剩的最后的时光。每天只要她看见他阳光般的笑脸、薇身上的病痛仿佛也减轻了很多、但是、那并不是真的,薇的病情又加重了、医生提出必须让微住院治疗,如果再不住院她可能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没有时间了、薇不想给自己最后的人生留下遗憾,所以她终于鼓起勇气偷偷的写了一封简短的‘但让她绞尽脑汁才写出来的情书:

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其实,从第一次看见你开始,我就就喜欢上了你,你,喜欢我吗?

同桌、薇。

薇没来得及看烈的回信,终于在一次发病中没有抢救及时而死了,在后一秒,她真的想知道。烈看到那封信后,会怎么拒绝她,但她,看不到了,烈,下辈子,我们再见!不管什么样的拒绝,我都会接受,等我.......

薇的妈妈去学校帮薇整理她留下的东西,烈问薇的妈妈:

阿姨,请问薇她怎么了?快考试了,她怎么不来了呢?

“薇薇她..哎....

列终于知道,原来她..已经走了,其实,烈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是他的同桌,她叫薇,3年了,她从来都没和他说过话,他以为,她讨厌他,不然,为什么同桌3年她都不理他。他不知道的是,其实薇也在默默的喜欢着烈,在他看到那封信的时候,他真的很开心,原来,他们早就彼此喜欢,他想亲口告诉她,但是却没有等到她,他没想到会等到她的噩耗...

他站在她的坟前..看着墓碑上照片中,她那熟悉的容颜..还买了她最喜欢的茉莉花...

亲爱的、其实是我们太胆怯了,如果一开始我们就明确对方的心意,就不会白白浪费3年的时光、至少,我会陪着你走完你最后的时光...下辈子,我要早早的把你定下来,不让你丢下我一个人,偷偷地溜走......

这是我自己写的,虽然不怎么太感人,但绝对是原创,呵呵

回答5:

投影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