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是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原文: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2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译文: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扩展资料:
孔子的忧虑并不仅仅限于赎人不取偿这种现象,而是认为若类似的情况一再发生,执政者很可能会对此大肆嘉奖、宣传,乃至进行全国推广,呼吁国民学习“先进”,自觉提高个人道德水平。然而这现象貌似能提升国民的整体道德水平和公德心,但其实却藏有很大的隐患。
因为,无论是把整体道德水准无限拔高,或是把“私德”上升为“公德”,都很容易酿成同一种结局,那就是让提升道德水平成为一件尴尬事,令普通民众闻“道德”二字而色变,进而远离“道德”,最终反而使整体道德水平大滑坡,实在是得不偿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贡赎人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原文如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吕氏春秋》
注:
鲁国法律规定,如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由国家报销赎金。
孔子的学生中有个叫子贡的,是商界成功人士,一次他到国外商务旅行,顺便响应国家号召,赎了一个同胞回来,事后却拒绝了国家支付的赎金。
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人家送一头牛谢他,他老实不客气地收下了。
子贡赎人而不肯要按照法律应得的奖金,孔子说:唉,从此不会再有人替鲁国人赎身了。子路救人后欣然接受了别人送给他的牛,孔子知道后很高兴,说:从此这样的救人的事情会更多。
孔子说过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