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据以上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费支付规则】
(一)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实际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
(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支付1.5倍工资;
(三)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正常工作;
(四)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支付3倍工资。
就是八小时,但教师的每日工作基本上都超过了八小时,这就是奉献,其实教师这份工作也是很辛苦的,不仅仅要备课,上课,还有许许多多的其它工作要完成的,像楼上的那位说的:每天想抽出两到三个小时的时间去备课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般的老师每天要是上四节课的话哪还有那么多时间去备课啊!还有别的工作要做啊!希望人们也能多多关注教师这个职业,不要再给他们太多的压力了!你们知道吗?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由于心理负担过重造成心理不健康!给他们一份快乐的心情去从事教育工作吧,让他们为教育事业快乐的工作吧!
教师的正常工作时间应该是8小时.
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看是当一个怎么样的老师了,如楼上的说得对,如果是个对事业负责的老师不可能不低于8小时的工作时间,我们以前的班主任是个十分负责的一个老师,早上7点多就来学校到下午6点7点才回家,回家还要背课,改作业等,不象我们英语老师只知道冤枉同学,也不会说赔礼道歉,英语作业堆到成山都不改的,我们都新开了很多本英语本了
如果想做一名对事业负责的老师应该有权利把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好,早上,下午上课,晚上至少要抽出2到3小时时间背课,这样就算很好的老师了
老师没有工作时间的,只要对事业负责多长时间都有,对事业不负责,再短的时间也有!~
应该是8小时,但是我知道的都超过十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