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调解书只起到参考作用,保险公司就低不就高,比如正常你该赔偿对方1万元,调解书写了9000,那么保险公司只赔9000,如果写了赔2万,保险公司也只赔1万,明白?交警只有执法的权利,没有判决的权利,所以他的调解书只是参考,法院就不一样了,法院判决书保险公司是要执行的。
对方不起诉,你可以不在垫付任何费用,和交警商量要求法院判,法院是不敢乱判的。
对方不合作真没办法,就让交警移交法院好了。什么赔偿都是按标准的,你可以了解一下你需要赔偿什么,标准是什么,找个律师和对方再谈一次,稍做一点让步,也让对方知道去法院他只会更吃亏。
保险公司承担的,如果你保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及不计免赔的话:
医药费(医保内用药)1万元,超出1万元部分,你承担70%
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基本你都承担了)
如果造成伤残有伤残赔偿金。
什么精神赔偿,营养费,法院一般都不支持的,最多是整个事件总损失的5%-10%。
对方要对你车造成损失了的话他还要承担30%的费用呢。
事故调解书和赔偿收据是保险公司索赔单证之一,不可缺少。事故调解书和赔偿收据是保险公司防止受害人再次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调解多少就得赔多少,赔偿总额不会超过调解金额,正如楼上说的,就低不就高,就高了被保险人就有可能不当得利了(常常会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一起联合起来算计保险公司的)。
一般来看调解金额都是偏高的,保险一般会赔个80%左右,个别的只能赔到50%,主要原因就是调解金额不合理,不合法和一些保险条款中明确写明的免责条款。
对方不起诉,你其他钱一分也不要给,虽然医药费你出了,总的来说他还是不合算,不要交警调解(现在交警调解都是乱七八糟的,你会吃亏的),一定要他起诉,法院判了,你才出钱。判决了,保险公司乖乖地认赔,一分都少不了。有个招,起诉时要把保险公司也拉进来做被告。(不要告诉别人)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下面是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供你参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
对方起诉之前,不支付赔偿款。一般营运车辆都是有商业险,主要是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赔偿完之后,剩余部分或不属于保险赔偿的,是由个人承担。
交通队主持的调解,一定让保险公司参与,一般保险公司赔偿伤者会扣很多,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可能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一般伤者起诉有很多是保险公司不赔或赔的少。如果我们单方跟伤者调解,保险公司不承认或跟你要伤者很多材料你又拿不出来,就报销不了。
如果伤者影响你们营运,可以报警处理,损失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但我个人认为,这些都没有必要,跟伤者说明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主要是保险公司赔钱,不是你个人拿钱。还有,之前你自己垫付的费用,一定要留好原始收据,伤者要的话,写个收条再给。
一般保险公司理赔才不会管你的赔偿额呢,他们只看各项提供的证据符合他们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看你上的什么保险在该险种规定的限额内报,强烈建议你不要擅自调解应该咨询保险公司哪项可报,需要什么条件,以免以后不给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