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的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当事人对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拥有处置权,他要怎么分配,都是他的自由,继承是财产当事人死亡之后的事情,适用法律是继承法。如果有遗嘱的,要以当事人的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
二,如果对遗嘱或者财产的分配有异议的(如果是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生前提出异议,才有效),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还可以起诉解决;如果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配遗产。
广东胡律师:
老人没有立遗嘱的话, 他的2儿1女是有权来平分继承老人留下的遗产的。
视情况而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你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然后就是一个多得少得的问题啦。
继承法中有一个法定相适应原则,是指在老人生前一直照顾老人的子女可以多得。不过还是协商是最好的。
视情况而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得到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