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56个民族分别是什么?各自的主要分布地?

2024-11-29 0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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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汉族、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

  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6.6%,分布在我国总面积 50—60% 的土地上。
  蒙 古 族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云南省。
  回 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
  藏 族
  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
  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
  苗 族
  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
  彝 族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壮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
  布 依 族
  贵州省。
  朝 鲜 族
  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满 族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侗 族
  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瑶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
  白 族
  云南省,贵州省。
  土 家 族
  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
  哈 尼 族
  云南省。
  哈 萨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
  傣 族
  云南省。
  黎 族
  海南省。
  僳 僳 族
  云南省,四川省。
  佤 族
  云南省。
  畲 族
  福建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
  高 山 族
  台湾省,福建省。
  拉 祜 族
  云南省。
  水 族
  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东 乡 族
  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纳 西 族
  云南省,四川省。
  景 颇 族
  云南省。
  柯 尔 克 孜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
  土 族
  青海省,甘肃省。
  达 斡 尔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仫 佬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羌 族
  四川省。
  布 朗 族
  云南省。
  撒 拉 族
  青海省,甘肃省。
  毛 难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仡 佬 族
  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锡 伯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
  阿 昌 族
  云南省。
  普 米 族
  云南省。
  塔 吉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怒 族
  云南省。
  乌 孜 别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俄 罗 斯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鄂 温 克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德 昂 族
  云南省。
  保 安 族
  甘肃省。
  裕 固 族
  甘肃省。
  京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塔 塔 尔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独 龙 族
  云南省。
  鄂 伦 春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赫 哲 族
  黑龙江省。
  门 巴 族
  西藏自治区。
  珞 巴 族
  西藏自治区。
  基 诺 族
  云南省。
  参考资料:
  http://www.haocool.cn/search/data/Html_data/shaoshuminzufenbu.htm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之最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民族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全国已识别出的少数民族有55个。其中人口最多的是壮族,有1300多万人。人口最少的是赫哲族,只有1400多人。分布最广的是回族,散布全国各地。少数民族最多的省(区)是云南省,那里居住着25个民族,其中白、傣、哈尼、佤、僳僳、纳西、拉祜、景颇、布朗、阿昌、普米、怒、独龙、崩龙、基诺族,是云南独有的。只有极少数分散在其他省。我国目前有5个省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面积最大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1646800平方公里。我国现在共有31个自治州,其中最南端的自治州是广东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在保亭县通什镇。

  上述都是以前的传统资料。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状况变化显著——城市成为新居住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成为越来越多少数民族新的居住地。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等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另外还有作为民族区域自治补充形式的1200多个民族乡。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五大自治区已建立19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五大自治区之外的民族地区有25个县级市,90年代以来有4个自治县撤县建市。民族地区人口分布发生了一定变化,城市人口数量和比例逐年增多。
  在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北京有55个少数民族,天津、上海、武汉、郑州、合肥等大城市少数民族成份均在40个以上。
  城市少数民族形成了类似于全国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多数分布在机关、团体、厂矿、学校及各街区等,少数有自己相对集中的聚居区,有传统的民族社区像北京的牛街、武汉的广益桥等,还有因设立民族工作机关和民族教育机构形成的民族社区。
  各城市特别是中心大城市和东部城市中,来自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和民族成份越来越多。如武汉,在高峰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超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4.2万这一数量。一些城市还出现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北京、深圳等地因设立民族村、民族园的特色旅游景点形成的
  新型民族社区。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将进一步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