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阶由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机关级别决定,最高的是宪法,其次是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接着是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各部委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最后是地方制定颁布的地方规章,法律法规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法律分析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适用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法律适用原则是新法优先于旧法、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强度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应该要适用环境影响评价法,因为是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法律,而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则是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前者是上位法,而后者则是政府条例,前者大于后者,应先适用,且不说两者没有冲突,即使有的话,也是要适用人大颁布的法律,而不能国务院的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
注意:
1、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2、条例是法律的名称,不是法律的种类。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法律覆盖层面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国家是这样分类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其中,法律是人大制定,包括人大常委。
法规是国务院制定。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
地方性规章是地方政府。
法律的效力等级大概是这样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条例一般是行政法规,但也有其他情况,要看制定机关
条例是行政法规。比法律级别低。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级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