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问题所述,2004年6月购置的固定资产,应该按5年计提折旧的。计提折旧的截止时间应该为2009年5月。所以,你公司本年度应该计提过折旧,是吗?
应该留残值=200000*5%=10000元,但是问题不大。
在本年度再做一个凭证,冲回折旧即可。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 -1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
这么做明显不合理,因为汽车报废的时候就算是卖废铁多少还能收回一点残值,所以你们的折旧多提了,要查明原因,再按照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原值减去已提折旧额等于残值时,就不能再计提折旧了。
除非你们变更了残值了.
并且是把残值变更为零了.
否则,你们就是多计提了折旧了.
你们所计提的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至少应该等于残值.
怎么可以啊。。。。你把账面价值清零了。。那净残值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