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哪些行省?

2024-11-30 1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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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18个行省,5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还有8个总督。省:直隶 山东 山西 河南 陕西 湖南 湖北 安徽 江苏 浙江 江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陕西 云南 贵州。将军辖区即盛京 吉林 黑龙江 伊犁 乌里雅苏台.办事大臣辖区为西藏 青海。
直隶总督(驻保定,辖直隶)两江总督(驻南京,辖江苏 江西 安徽)两广总督(驻武昌,辖湖南 湖北)闽浙总督(驻福州,辖福建 浙江)云贵总督(驻昆明,辖云南 贵州)四川总督(驻成都,辖四川)陕甘总督(驻兰州,辖陕西 甘肃)

回答2:

起初有十八行省:1、直隶,2、江苏,3、安徽,4、山西,5、山东,6、河南,7、陕西,8、甘肃,9、浙江,10、江西,11、湖北,12、湖南,13、四川,14、福建,15、广东,16广西,17、云南,18、贵州。
1885年中法战争后又先后设台湾、新疆省,清末又增设奉天(今辽宁)、吉林、黑龙江省。

回答3:

是不是还有个川边啊?

回答4: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