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后女方又结婚,原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女方再婚后的财产

假设女方再婚后的财产是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孩子已成年
2024-11-23 12:47: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当然是有权的,当然这个权说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而且要与其他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离婚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无论能够继承多少都有权继承。你假设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之中的个人财产才能被继承

回答3:

孩子继承的是父母的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女方的那一份就是她的遗产了,孩子可以对这部门财产进行继承

回答4:

广东胡律师:

只要女方不立遗嘱,在她百年后,她与前夫生的孩子是有权来继承她遗产的。

回答5:

这应该是在你们的判决书上有写明的,没就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