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盲。
(二)懂法,但不愿遵纪守法,从不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规范,随心所欲,不能节制自己的行为,这种驾车人带来的后果是,经常到银行去交,交通违法的罚款单,经常会违规、超速,强行超车,造成的恶果是翻车、撞车和对道路上的行人造成死、伤、残的特重大事故,要是有这种人坚决不能让他(她)们开车,只可以座车,否则你全家都可能毁于他的手上。
(三)性格暴躁的人不能开车,这类人对公路上其它交通参考者如:行人,公路上的其他运行车辆,感觉稍不如意,他就有可能去与对方堵车,撞车、或者有意挤压行人,都有可能。这种人一般极大可能都是快车大王,他的最满意想法是,将汽车装四个翅膀当飞机开,是最满意的。
(四)心胸狭窄的不能开车,造成的后果,开车过程中经常与对方车辆赌气、吵架、不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也容易因赌气而造成各类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五)走路不善于主动避让别人的人,这种在驾驶车过程中,如遇开车时一般都会去争道抢行,一般都做不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这个原则,也会造成撞车、堵车、甚至翻车的可能。
(六)在人多的地方走路,经常会擦着别人的左右肩膀或经常与人对撞的人。这种人驾车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会,经常撞车或擦挂行人或碰撞汽车和行人。
(七)没有一点忍耐力的人。这种人会在为一些道路上行驶与其它交通参与者的一些小矛盾后会产生大吵、大闹,甚至拳脚相加,有可能为了一些小的交通违规而造成大的事件或重大的刑事违法案件发生。
(八)走路时象在赛跑的。这种人开车的时速只有一个字快,一心只想将油门一直踩到油箱里面去,看不得前面有车,看到前面有车就想超过它,巴不得这个汽车变成飞机,从前面所有车顶上飞过去,这种人反应比较灵活,驾驶操作技术可以,但是,如果一旦出事,决不是小事故,一般都是重大事故,后果是造成自己的车毁人亡或别人的生命的死亡或伤残
(九)视力不好的人,近视眼之类,不能开车,他(她)的终身只能是走路或座别人的车,因近视眼视线看得太近不能看远,我们驾驶汽车时,因汽车的速度较快,特别需要看远顾近,所以近视眼之类不能开车, 有立体视觉盲,色盲的人,不适合开车,因立体视觉盲的人对所有物体观察形状、大小、距离、速度、颜色等误差较大,容易造成事故。
当然以上几种人也并不是绝对不能开车,有二个条件他们也可以开车,一是认识自身的不足,尽量想法纠正自己不足之处,改掉坏习惯也可驾车; 二是道路宽阔,视线良好,公路上一个都没有车,没有人,甚至公路上连鬼都没有一个的道路上开车还是比较可以的。
急躁狂暴型、自私狭隘型、忌妒浮躁型、争强好胜型、慢条斯理型和紧张局促型等性格都不适宜驾车,不良习惯嘛,诸如占道、赌气、以牙还牙、不打转向灯、骂骂咧咧、夜间行驶开远光灯会车不变光、有事无事踩刹车等。遇到这些人开车,你就一个字——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