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所占的份额不叫“股份”,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存在这种说法,而你们的合伙企业。
其次,《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出资人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根据你所表述的情况,可以首先大家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意通过上述方式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没有仲裁协议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合伙协议就扫合伙协议上的说,若是没有协议,他什么责任也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