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理.
2.你可以得到补偿,因为给你们的补偿款是地上物例如房子,和其他如搬家\盖房工费等,而宅基地由村委会重新划分,所以补偿款与宅基地没有关系.房子是你的名,你当然应得到补偿款.
3.房子是你的名,那就是凭据,你小妹不能以这个理由起诉你.
但如果,你的小妹能证明当年 你盖房子用了老人的钱,她可以提出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你用于盖房的钱),从你得到的房子补偿款中析出.
4.你可以回想当年盖房时用了老人多少钱,老人当年 是不是有意思表示是无偿给你的 ,如不是你按继承析产,应分给小妹多少,你就给你小 妹多少(从补偿款中出).如当年 是老人无偿给 你的,你可以与你小妹说说,亲兄妹不要伤了感情.
本上显示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房子;她可以起诉,但她很难举证;现在房产证上如果仍是你的名字,她有诉的权利,补偿款应该是你的
房本上显示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房子;现在房产证上如果仍是你的名字,补偿款应该是你的;她可以起诉,她有诉的权利,但她很难举证。
1、你小妹妹的要求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但是不符合我国大多数农村的习惯。
2、你应当得到这一笔补偿款,不因为你接替老人的班而受影响。
3、你小妹妹的说法不正确,因为农村划分宅基地时通常只有男孩子有而不给女孩子,除非是无男孩户(全是闺女的家庭户,农村能考虑给一位宅基地,以便招女婿养老),她想以“借用名字的名义”起诉你虽然说不上是无理取闹,却也没有合理可言。
4、你可以与你妹妹讲清楚这种道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农村习惯,告诉她农村的很多习惯也是民事诉讼的判案依据,并在其他姐妹的支持下妥善解决此问题,这样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