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您和丈夫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赠与女儿钱款的行为并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其赠与女儿钱款未经女方追认,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因赠与关系不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况。
虽然丈夫赠与的行为已经两年多了,但是您提起诉讼的案由是确认合同无效,确认之诉既然仅是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司法裁判。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自始不生效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制范畴。首先,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最主要方式就是行使请求权,债权人所提诉讼为给付之诉。其次,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并非所有实体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部分债权请求权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四十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将大额共同财物赠与第三人的,另一方可主张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返还财物;或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赠与行为主张损害赔偿。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你的丈夫瞒着你,用你们婚后的钱,给他的前妻,女儿买房子已经两年多了,还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 。你只要收集了证据就可以起诉 。因为那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是完全没有任何权利自己单独处置的
可以起诉部分无效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
一半财产属于你的
换位思考看问题,他不是干别的事情,建议协商交流一下,以后要征得你的同意
婚姻关系很重要,钱不能说次要,要慎重处理
丈夫瞒着你,用你们婚后的钱给他的前妻和女儿,买房已经两年多了,你当然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但是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这会影响到你的。家庭的稳定要三思而后行。。
可以啊。
他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主张要回属于你的那一半。
但是这样做你们夫妻关系也会紧张。
没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