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位与员工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
4、员工任职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以及工作地点;
5、公司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6、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福利;
8、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危害防护等信息;
9、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