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一般追究时效是十年,有法定严重情节,其追诉为二十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照时间算一下便知。
不过从技术上来说,你这情况取证会很困难。
加油吧,好男人就是你哦!
当然有罪了,你若当时留有现场证据足以判他刑的。
只要你妻子不答理他,他应该不会自讨没趣的,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做好自己就行了!
自己小时候被上门女婿姐夫噢,天呐,这样子的人真的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