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今年的年休假抵扣去年的假合理吗?

2024-12-30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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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年休假并不是员工申请休假单位就一定要批准,单位是有权不批准年休假申请的。年休假规定就是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休假,也就意味了员工想休年假的单位可以不批准,但如果年假到期单位还未安排休假的需要折款支付工资。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一下单位的做法,因为离职员工离职时如果年休假未休完的折算有几天休几天,如果提前都休完了单位也不能要求扣款。所以部分公司采取的办法就是不允许员工提前集中休完年假避免自身损失。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回答2:

国家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节日是有补贴的,特别是年假一天顶三天的工资补发,公司用去年的假期来顶今年的年假肯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