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四年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在目前男女双方要离婚的情况下,该车的所属需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父母明确是赠送给你们小夫妻的,那么,这车就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予;夫妻离婚了,这车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是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明确表示这车是送给儿子的,可以认定这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予行为,夫妻离婚时,这车只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当时男方父母只表示这车只供你们夫妻使用的,那么这车的产权还是男方父母的,夫妻离婚后,男方父母可以收回这车的产权。
当然,以上三项应该出示相关的证据。这也就意味着只有明确这车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夫妻离婚后才能以共同财产分割。
至于“保险,保养等费”(包括汽油费等),这是车的使用人应该缴纳的消耗费用,无论是这车送给儿子儿媳或儿子个人抑或仅供你们使用,这钱当然还得由你们夫妻交纳。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