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对于这个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又是什么?小编为您详细讲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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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所说的:你在最外侧车道起步左转,电瓶车从你右后方跨实线撞你车保险杠雾灯处摔倒。 从这种情况看,电瓶车全责无疑。原因:电瓶车侵占机动车道行驶;电瓶车路口违法变道;同向转弯情况下后车撞击前车。
但你没有说明碰撞的地方是路口的哪个位置、交警认定你主要责任的依据是什么。看责任认定书吧,如果你不服,可以在3天内提出复核申请。必要情况下申请对电动车进行机动车技术鉴定。注意你所说的:电瓶车从你右后方跨实线。。。。。。你怎么看见的?你也没有说明电瓶车究竟是横过道路还是同向左转,这么宽的道路同向左转居然能和你碰撞,你认为有碰瓷的可能吗?
不过,事故轻微的话也就不要搞这么复杂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适当照顾伤者,定你次要责任,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