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2024-12-15 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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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当然可以起诉的,不过要搞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这对你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是关键。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回答2:

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可以起诉。
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回答3:

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只要借条是合法的就行。有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这种情况下一般还款期限到了,对方仍不还款的,就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但需要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提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的,但是最长的时间是20年,超过20年再起诉到法院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4:

1、当然可以起诉的,不过要搞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这对你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是关键。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回答5:

自然人借贷的,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贷,可以要求返还本金。
现在已经过了还款期限,有权起诉的。

要准备的材料是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是你的借条、汇款记录等,越充分越好。
诉状一式两份,可以复印,但是手印要复印好再按上去。
具体怎么写,网上有模版。
给你讲一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处被告归还本人本金20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有个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她在某地连续生活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去该地法院起诉,这是经常居住地。

最好当面跟她协商一下,因为你没有完全证明她不归还你钱,直接起诉太伤感情。费时费力,最好先自己解决,然后可以在有第三人在场的时候录音,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