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在第二次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才懂得找缘盾情感求助,她回忆起自己的上一段婚姻,年少无知的她与老公的情感遇到瓶颈,热恋期的甜言蜜语被结婚后的柴米油盐所取代,两夫妻终日生活在你来我往的吵架当中,可吵完之后,冯女士就会感到后悔,但没过两天,冯女士心中的怨气又再爆发,离婚成了冯女士每个月总会说上好几次的话。最终,冯女士的“愿望成真”,老公成全了冯女士的离婚请求,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一晃就是六年,原本决心不再结婚的冯女士还是与大她11年的现任老公走入婚姻殿堂,她原以为这次的婚姻会完全不一样,现任老公不但更宠爱自己,冯女士也感觉自己更加成熟了,不会再犯上一段婚姻的错误。
可惜的是,似曾相识的场景还是出现了,“离婚”、“分手”之类的语言还是从冯女士的口中频频跳出来,直到老公出轨第三者,第二段婚姻濒临破裂之际,冯女士才终于找上缘盾情感求助。
类似的案例并不在少数,很多妻子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而是任由情绪将自己的理智卷走,动不动用离婚来刺激对方,明明很珍惜这段婚姻,也很爱对方,却用了错误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最终在错误中亲手送走了自己的幸福。
这就是我在咨询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求助人不懂得如何用成熟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求,从而与别人建立良好的沟通,由于没有获得成长,也就没有自己处理痛苦的能力,更不具备影响他人的能力,最终只能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任由情绪控制自己的行为,让婚姻问题越来越严重。
婚姻当中频频冒出离婚的想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心理学上的“双重趋避冲突”,即是指个体对同时碰到的两个目标中的每一个都产生趋避性动机冲突的矛盾心理状态。这跟很多老人不想去医院看病的心理原因一样,他们既想要健康的身体,又不想浪费金钱或者拖累家人,在这种矛盾心理状态之下就选择了消极逃避,甚至做出把钱浪费在保健品上的傻事。
冯女士在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状态之下,丧失了自己对于生活的掌控力,没有从绝望的情绪中走出来,而是以离婚作为逃避,最终任由生活走向失控。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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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