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赡养费必须把所有的子女都列上吗这个问题作如下回答: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因赡养费起诉的,所有子女应当为被告 例如:父亲起诉儿子支付赡养费,父亲有三个子女,则法院应当追加另外两子女为共同被告,一同解决赡养费问题 按照立法角度来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应当承担;同时,对可能出现如父母偏心或其他情况,导致个别子女负担过重的问题,法律对此也需要加以平衡,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在赡养费案件中,父母起诉的,所有子女均应为被告,法院应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则可以扣减义务 如:老父亲无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需要三名子女赡养,其中一个平日就照顾父亲,每月管吃管住还给零花钱,而另外两个则各找理由拒绝赡养,父亲起诉他们两个时,另一个也应被追加为被告,但因为他确实履行了法定义务,因此法院应判决三人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照顾父亲的可以就已经付出的部分对抵判决的义务,如法院判决每个子女每月支付老父亲200元,而照顾父亲平时已经给父亲每月300元零花钱,则他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