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交了首付买了房子,不久男方恋爱结婚,一起供房,女方要求男方房产证写上女方的名字或到公证处公

2024-12-20 22:03: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即使不加你的名字,婚后你一起还贷,房子也有你的一部分。按揭购买:以前独自支付的部分应该属婚前财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的支付部分,属婚后的共同财产。 至于该房产的升值部分,也应按此方法划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2:

房产证上单单写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是不分割的,只会按照你供房贷那部分分给你,要是想拿到的话,大约就是去公证一下,建议你,房贷全部通过自己的银行卡付,这样离婚的话,会定义房贷是你还的,拿老公的钱作为日常开销

回答3:

合理!而且这是控制风险的手段!
如果不好意思表达,可以智慧一点,称这个妈妈的意思。
我相信男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回答4:

和我的情况一样

合情合理
订婚前买的房子
婚后是老公主动加的我的名字

回答5:

结婚的话要求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