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医保(含新农合)的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其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不少于50%的二次报销;
2、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可以不局限于城镇居民医保(含新农合)目录内的,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治疗项目等),可以申请报销;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3、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体支付比例由地方政府确定。
4、高额医疗费用有起付线,一般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依据;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扩展资料: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方法:
1、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大病保险如何报销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
2、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3、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4、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5、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由于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据还未统计出来,所以具体报销工作暂未开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次报销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标准:
1.
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
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3.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4.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办理流程:
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如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报补后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再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
参合证(卡)原件;
3.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
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
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二次报销这是医保政策中给予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的一项补助,主要是对住院人员个人自付(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医疗费用达到一定的上限,上限以上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再给参保人员一定补助。各地政策不一样。如果要想了解当地具体的政策,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