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底,在福安市赛岐镇,刘招华第一家冰毒工厂开工,首批生产出15千克冰毒。
1997年,刘招华躲到三亚,娶了第二个妻子。
1998年,刘招华在广东普宁造出一吨多冰毒。
1998年底,刘招华“转战”宁夏银川,继续大批量生产冰毒。
1999年11月3日,刘招华回到广州,再次案发,骑自行车逃出广州。
1999年底至2000年初,刘招华蛰伏在青岛一套民房中经营彩票。
2000年,举家移居至桂林。
2004年底,潜回福安老家。
2005年3月5日,被捕。
2006年6月26日,在广州受审。
2007年6月22日,一审被判死刑,刘招华不服上诉。
2008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9年9月15日,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