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受伤了,该如何索赔?

2024-11-10 1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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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回答2:

  在厂里受伤了,该如何索赔要视具体情况来定:
  1、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应该由所在单位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违申请的,则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请认定工伤。
  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后,受伤职工可以向单位或社保部门主编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伤情严重的,则应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论要主张工伤待遇。
  2、如果不属于工伤,而是被他人打伤的,则应由打人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3: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保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6、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协商不成的, 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你的母亲可以在单位拒绝去申请工伤时,自己亲自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在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伤残级别。

2、如果鉴定出来是工伤并且有一定的伤残级别,你母亲的单位需要支付你母亲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所有的治疗费用和一定的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要看你能够拿出多少有价值的医院报销凭证和你的母亲具体能够鉴定到几级伤残。

3、如果你的母亲的单位拒绝支付以上赔偿,你可以迳行去你母亲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来要求仲裁庭裁决你的母亲的单位支付。

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是比较繁琐的,会牵扯许多诸如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实际劳动时间等比较难以取证的事实,建议你可以在当地聘请一位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你提供的现实证据,对你进行具体的帮助和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5:

工伤鉴定的机构为劳动局或者法院出具的鉴定为准。
而伤残鉴定的以国家省级指定的医院或者是检察机关的鉴定为准。
拿上医院出具的医疗清单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规定,因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